一、方山县新路规划?
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出行需求的需要。规划主要考虑交通的畅通和便捷,同时也要考虑环保等方面的因素。根据规划,将在县城和周边地区建设多条宽敞的主干道和支路,方便市民和车辆出行。
同时,规划还将提高公路的规格和质量,建立起相应的服务配套设施。此外,为防止环境污染,规划中也要求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损害。
1.
项目概况: 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起点位于方山县麻地会乡赵庄南经圪洞南岸、北武当镇安上村、于离石区梨树塔上跨吕梁环城高速公路、
再经车家湾东川河、国道307、青银高速、从唐则焉绕避离石区森林公园后至中阳王家山接入国道209线省道340线中阳过境公路改线工程。
主线全长59.885公里,共设桥梁36座13345米,涵洞105道,隧道22座16515米。连接线起点位于方山县峪口镇劳范焉接项目主线、路线向西经西板梁、黑里山至白家峁上跨太中银铁路吕临支线至新舍窠接入省道218线,路线全长15.561公里,涵洞30道,隧道4座3580米。
项目共需占用土地5060.9亩(其中农用地4972.3亩、建设用地88.6亩)。 项目主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连接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2.
工程总估算投资:约718402万元。
3.
合作期: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 中标信息
二、泸州市方山景点后门怎么走?
在化专和泸职院挨着的那里的那个T型路口坐车,又到矿场的车,你告诉他你要去方山后门就行啦!
嘻嘻,希望能帮到你。。。。。。
三、泸州市规划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设具有泸州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泸州市城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区域;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整治江河、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
第四条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是泸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并直接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泸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导泸州市城市规划工作,协调、决定泸州市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泸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组对泸州市城市规划的重大问题提供技术咨询。
第六条 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编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有关单位应当无偿提供编制过程所必需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技术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编制。
专业规划方案(包括消防、人防、市政、环卫、园林绿地、城市生态环境与保护、防洪、各类管线等)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有关专业部门组织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第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掌握城市建设的动态,根据建设时序,有计划地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版本清理,适时修改城市详细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一)城市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单独编制的城市专业规划的审批,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的以外,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的重大变更,应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在实施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不兼容的城市用地性质、总体布局和主要路网调整的,须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建筑平面布局、建筑造型,满足规范规定的技术指标调整,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城市的开发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符合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时序要求,统筹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按照城市规划集中成片建设,限制零星开发。
第十四条 城市开发强度应符合详细规划的指标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 城市旧城改建,应当遵循“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调整布局,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的原则,对布局不合理的各类工业企业要进行迁建,对不符合级差地租原则的单位企业也要逐步迁出。总体规划中已确定迁建的单位,不得在原地扩建。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防洪规划,建设单位须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能进行建设。
在新征建设用地中,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出让土地地块位置、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土地管理部门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再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及有关资料,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附具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确需对已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改变其使用性质和原规划要求的,应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同意后,变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半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时限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自动作废。但确因正当理由不能办理用地手续的,可以提前一月向市规划部门办理一次延期手续。
第二十一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拆迁)红线范围是建设单位的建设责任和义务范围,建设单位须严格依照规划部门所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组织实施,完善用地(拆迁)红线范围内规划部门所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市政、绿化、环卫设施等)和所有拆迁任务。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规划区用地的实际情况,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的用地形状应相对规整。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以《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执行。
第二十五条 城市建设必须保护具有历史纪念意义以及具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传统街区、建筑物、构筑物及遗址、遗迹等,符合《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
第二十六条 《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风貌保护区、保护线、风景点,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保护范围;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由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保护范围,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七条 已按详细规划建成的居住区,不得插建、扩建任何建筑,对现有居住区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工业、仓储、市场等建筑物,应有计划地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 未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在改变之前持相应的报告、图纸资料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 凡涉及取水、供水、排水、防洪、能源、消防、通讯、广播电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和交通等方面的建设项目,须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建设地点、建设方案和用地规模。
第三十条 城市道路的坐标、标高以及控制红线宽度,必须依据城市规划进行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事前须报请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必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将其建筑施工图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后,建设单位应在六个月内开工,逾期不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因正当理由不能开工的,可提前一个月申请延期,准予延长开工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四条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修改,涉及建筑位置、面积、层数、高度、使用功能和立面造型的,必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手续,开工前,必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
建设单位或个人待工程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复验建筑基线,经确认坐标、标高无误,签发《建设项目放线图》后,方可继续上部工程施工。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在进行外装饰前,应将外装饰方案和外装饰材料样品报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外墙装饰。
第三十七条 凡属20米以上街道两侧的建设工程和重要地段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应由3个或3个以上的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出至少3个以上方案进行公开比选。
第三十八条 各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参选设计方案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组进行公开评审,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以得票过半的方案作为中选方案,中选方案还应按照评审组的评审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三十九条 设计方案必须严格满足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和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四十条 设计方案有效期为一年,逾期自动作废。
第四十一条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工程造价5-20%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买卖、转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四)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五)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
第四十二条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下列建筑,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一)超越建筑红线部份进行建设的;
(二)占用通道、绿化或临街开敞部份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加层增加建筑面积的;
(四)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五)其它违反规划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单位在收到处罚通知,仍继续施工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或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其他规定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的违法建设和遗留问题未处理前,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审批违法建设单位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建设申请。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但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当事人必须执行停建等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涉及城市规划管理中的技术要求,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的规范规定结合泸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东凌井大方山占地规划?
根据最新的规划,东凌井大方山占地面积为约5000亩。该规划旨在打造一个综合性的生态旅游区,包括山地景观、休闲度假区、文化展示区等。其中,山地景观区将保留原有的自然风貌,提供徒步、登山等户外活动;休闲度假区将建设高端酒店、温泉、SPA等设施,满足游客的休闲需求;文化展示区将展示当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整个规划旨在提供一个绿色、健康、宜居的旅游目的地,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自然之美和文化之魅力。
五、江宁方山西边未来什么规划?
有一个体育中心,可以提供三千人在这里活动的地方,还有一个游泳场,四个标准游泳池,万亩公园。这样可以大大提升这里的品质
六、泸州市规划图哪里看?
在百子图广场,泸州市城市规划馆可以看到,里面有详细说明,有大屏幕展示和模型,图片等,展示泸州的未来发展规划和设想。
七、南京江宁方山南有地铁规划吗?
没有
目前方案:
1、地铁13号线南延至江宁彤天路,彤天路至方山南为规划中运量轨道交通线路。
2、方山北配套项目正在规划调整公示,完成后将对建筑方案进行深化,并启动相关工作。
不得不说,方山正在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八、方山天坛
方山天坛是中国山西省的一座古代宗教建筑,又被称为“积翠山”,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方山镇的方山上。作为中国古代天文学和宗教信仰的重要遗产,方山天坛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卓越的历史价值而闻名。
历史渊源
方山天坛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9年,战国时期的晋国时期。当时,晋国君主为了祭祀天地,决定在方山上建造祭坛。方山作为一个地势险峻的山峰,被认为是与天相通的圣山,因此被选为祭祀的地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方山天坛被多位晋国、北魏、北齐及后来的各朝朝廷修复与扩建,形成了现今的建筑规模和风貌。尽管历经多次修复和改建,方山天坛仍然保留着其古老的原貌和特色,成为了一座具有珍贵历史意义的宗教遗迹。
建筑特色
方山天坛的建筑风格独特,融合了建筑、宗教和天文学的精髓。整个天坛建筑群包括主体祭坛、次坛、环绕式石阶、博物馆等多个部分。
主体祭坛是方山天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呈方形平台状,由三层石坛组成。每层石坛都有不同的功能和象征意义,上层是天坛,中层是地坛,下层是祖坛。祭坛上方有八角形的祈年殿,殿内供奉着各种神像和祭器。整个祭坛建筑浑然一体,体现了古代中国人对天地神灵的崇拜和尊敬。
次坛是主体祭坛的辅助结构,它位于主体祭坛的西边,也是一个石坛形式。次坛上方有亭阁式建筑,供奉着其他神灵和祭祀的物品。次坛与主体祭坛相互呼应,形成了整个天坛建筑群的完整性和和谐性。
环绕式石阶是方山天坛的特色之一,它连接着各个建筑部分,形成了一个环形的祭祀步道。石阶两旁种植着参天的古树和各种花草,使整个祭坛区域景色宜人,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感觉。
方山天坛还设有博物馆,展示了古代天文学和宗教信仰的相关文物和历史资料。游客可以通过参观博物馆,了解更多关于方山天坛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历史价值
方山天坛作为中国古代宗教遗产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它不仅仅是一座具有独特建筑风格的祭坛,更是中国古代天文学和宇宙观念的体现。
在古代中国,天文学与宗教信仰密不可分,人们认为天地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关系。方山天坛作为一座重要的天文观测点,被用来观测天象和推测天象变化,为君主祷告,预测天气和丰收。其独特的建筑布局与天象观测密切相关,体现了古代中国人的智慧和对宇宙的思考。
同时,方山天坛也承载着晋国历史的记忆和文化的传承。作为晋国时期的重要建筑遗存,天坛见证了那个时期的政治、宗教和文化风貌。通过研究方山天坛,可以深入了解中国古代历史和文化的发展和演变。
旅游与保护
方山天坛作为一座重要的古代建筑,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参观和探索。游客可以欣赏到方山天坛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壮丽的自然景色。
为了保护方山天坛的历史和文化价值,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石坛的石材保养、建筑结构修复以及周边环境的保护都是保护工作的重点。同时,对方山天坛的管理也进行了规范,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参观规定。
方山天坛的保护工作不仅仅是为了保留其历史价值,更是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和欣赏到这一古代建筑的独特魅力。通过合理的旅游开发和保护工作,方山天坛可以成为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重要窗口,向世界展示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卓越成就。
九、大年初一泸州市方山风景区是否免门票?
这取决于你走那一条路,走后山不要钱,走大门20--200不定。
十、南京方山天坛
南京方山天坛 - 探索中国传统文化的古老圣地
中国有许多令人惊叹的古老圣地,而南京方山天坛无疑是其中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这座位于方山山脉上的天坛,吸引着无数游客和朝圣者。让我们一起来探索这个富有神秘和宗教意义的地方。
方山天坛的历史
方山天坛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春秋战国时期。据史书记载,方山天坛最初是一个供奉天神的祭拜场所。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成为皇帝祭天祈福的场所。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天坛体现了古代帝王对天命的崇敬,同时也是皇帝与天地之间联系的象征。在方山天坛中,参观者可以感受到古代帝王的庄严和威严。
方山天坛的建筑
方山天坛的建筑风格充分展现了中国传统建筑的精髓。天坛主要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牌坊、环城和主体建筑。
牌坊是迎接参观者的入口,其高大的建筑结构和精美的装饰令人印象深刻。环城是一个围绕主体建筑的园林区,里面种满了美丽的各种花草树木。主体建筑是方山天坛的核心,是皇帝祭天的场所。其建筑结构宏伟,气势磅礴,引人注目。
方山天坛的文化意义
方山天坛不仅仅是一座古老的建筑,它还承载着丰富的文化意义。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方山天坛反映了古代人们对宇宙和自然力量的敬畏和崇拜。
这座神圣的场所将人们与自然融合在一起,提醒着我们要保护和珍惜我们的美丽地球。同时,方山天坛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象征,对于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方山天坛的游览
参观方山天坛是一次令人难忘的经历。来到这里,你将有机会领略到中国古代文化的瑰宝,并感受到它所带来的深远影响。
在游览方山天坛时,你会被其壮丽的建筑和宏伟的氛围所震撼。你可以穿梭在宽敞的广场上,欣赏到建筑师艺术成就的精华。同时,你还可以感受到古代帝王祭天的庄严仪式,在这个神圣的地方,心灵会得到极大的洗礼。
此外,方山天坛还有众多的文化活动和节日庆典。在春节期间,方山天坛会举办盛大的祈福仪式和民俗表演,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观众。这是一个了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绝佳机会。
结语
南京方山天坛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圣地,吸引了众多游客和学者。它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建筑,更是宇宙和人类文明的交汇点。在方山天坛中,我们可以领略到古代帝王的庄严威严,感受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无论你是对中国文化感兴趣,还是想要体验一场独特的旅行,南京方山天坛都是一个值得探索的地方。希望你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感动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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