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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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丽水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丽水学院2020年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第五条学校部委码:10352。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丽水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丽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及邮编: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第九条学校简介:丽水学院地处有“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美称的“中国生态第一市”——丽水市市区,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2004年5月更名为丽水学院,2010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11月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08.16亩,校舍建筑面积38.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亿元。学校现有民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生态学院、工学院、医学与健康学院、商学院、中国青瓷学院、职业技术学院8个二级学院,设有47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有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00多人。学校全面实施“特色办学、创新兴校”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最关爱学生的大学”。校内现有来自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等20多个国家的国际学生。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成为地方本科院校中为数不多的获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之一。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5A”级平安校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科类及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招生方式:学校在浙江的招生方式有三种:统一高考、单考单招和“三位一体”招生,其中统一高考招生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均不分文理,浙江省内的“三位一体”招生、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浙江省之外的省(市、自治区)招生方式均为统一高考。

第十五条录取总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体制: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招生录取有关规定。

学校支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体制改革,执行各省的招生录取模式。

第十七条加分或降分政策:我校认同并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调档比例:省内外均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从严执行。

第十九条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国际商务和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3个专业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一般不作限制,但学校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或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70%);报考国际商务专业和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或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6.6%)。若单科成绩符合要求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进档同分考生排序规则: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有位(名)次号的省份按位(名)次号排序;无位(名)次号的,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第二十三条浙江省和实行新高考省份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新高考规定,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直接按专业录取;实行传统志愿的,按第二十四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同等处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未实行新高考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艺术、体育类录取规定: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均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该专业(类)的省统考成绩。录取条件、综合分计算方式、录取方式等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公布的《丽水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浙江省体育本科特招生的录取方式:按进档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六条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办法:按公布的《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定向生招生办法:定向生的生源地区、录取程序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报考定向招生的考生需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志愿。根据相关规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由定向委培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定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布渠道及丽水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 特色培养

第二十九条转专业政策:学校按照《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可以根据自已的兴趣爱好,自主申请转专业。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尽量满足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但中外合作办学等以特殊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其选考科目须符合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三十条学校与美国、瑞典、西班牙、韩国、台湾等国(境)外及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联合培养学生的合作机制,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到相关高校交流学习。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三十一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果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就读园艺专业且为浙江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

第三十四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为主体、经济帮扶为主导、勤工助学为有益补充的“奖、贷、勤、助、补”五位一体的助学体系,多渠道资助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各级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和资助方式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发展性资助、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

第七章 招生咨询方式

第三十五条学校开设招生咨询网、咨询电话、咨询QQ群等,答复考生的各种问题。

咨询电话:0578-2271179,2276113(兼传真);

校园网:http://www.lsu.edu.cn;

招生网:http://zsw.lsu.edu.cn;

招生咨询QQ群号:580700301

监督电话:0578-2271178。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池州学院是一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的本科院校,同时也拥有研究生教育。以下是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

招生专业: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文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五个学科门类,具体包括20个硕士研究生专业。

招生计划:2021年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0人。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开始报名,具体时间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报名条件: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

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考试科目:池州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外语三个部分。

录取方式: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相关因素,池州学院将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以上是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枣庄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枣庄学院是普通本科学院,没有研究生专业,所以没有研究生招生简章。2017年,学校为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枣庄学院有市中新城俩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1142亩,新城校区占地1885亩。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5个,专科专业18个,教职工1500余人。

四、铜仁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铜仁学院研究生目前还在申请中,还不能单独招生,但又以贵州师范大学名义招生与铜仁学院联合培养。

五、上海公安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2年(具体起止时间见每年的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招生简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经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

二、报考专业

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公安学、公安技术两大类进行招生。

考生在网报时,报考专业统一选择“警务”;报考研究方向有3个选择:公安学、公安技术、公安学(国际警务执法合作),3选1。

公安学大方向包括以下9个子研究方向:治安管理、形事侦查、监所管理、警务实战训练、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情报、公安思政与文化。其中,“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方向仅限“上海合作组织”专项计划学员报考。

公安技术大方向包括以下4个子研究方向:网络安全执法技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警务信息技术。

以上13个子研究方向,在考生入学后,再按照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初试和复试阶段均不涉及。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警务硕士学制为2年,其中,在校课程学习、警务训练时间1学年(脱产),集中警务实践半年,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半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如考生不能处理工作和学习矛盾,建议不要报考)。

四、学费

我校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警务专业学费2年共计3万元,每学年交纳15000元。另收取警用生活用品费和军训伙食费。

五、报考类别

考生网报时请统一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报名、考试时间和报名方式

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同。详情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具体时间见每年的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招生简章)

七、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

“报考点”,即“报名”和“考试”的地点,一般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都设有考点。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要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报考点。

八、关于《考试大纲》

与警务硕士招生考试相关的资料或信息,均由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安内网发布,如相关信息尚未更新或公布,请暂时参阅该委员会办公室上一年度发布的有关资料。

公大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招生简章指出: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只公布考试大纲,考生可参照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由于上级文件中所列的初试考试科目《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公安学基础课考试大纲》和《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公安技术基础课考试大纲》未能出台,请考生继续参照往年考试大纲复习。即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两大类考生的初试科目不做区分,统一为“警务硕士专业基础”和“警务硕士专业综合”。

六、甘肃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 肃 医 学 院 招 生 章 程

(2021年4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校名:甘肃医学院;

英文名称:Gansu Medic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805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18号

第九条 学校简介: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平凉地区卫生学校,2003年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甘肃医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甘肃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的再监督。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三条 在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甘肃医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作为招生'中介'。

第十七条 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并列志愿要求的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可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个别专业对考生成绩有相应要求,成绩达到我院控制线的出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总分相同,理科考生按照理科综合成绩排名,文科考生按照文科综合成绩排名,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中职生如果总分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中职在校期间的表现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2021年各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不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二条 中职对口录取严格按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专科)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五条 甘肃医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特点,我校各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第二十六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新生入学报到后,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医学生(专科)须填写知情同意书,视作本人志愿参加村医订单定向培养,新生入学后须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解除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

第二十七条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按考生志愿,按公共课上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进行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应届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军人可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优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甘发改收费〔2015〕917号),专科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甘发改收费〔2014〕423号)。住宿费标准:6人间900元/生·学年(甘发改收费〔2015〕920号)、8人间700元/生·学年(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和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医学生(专科)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由国家补助生活费。

第六章 奖助贷勤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三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设立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在新生资格审查或在入校后3个月内的资格复审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与录取时提供的电子档案不符(包括体检信息,以及存在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三明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明学院是三明市唯一的本科高校,目前还没有研究生专业。

三明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2012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目前,三明学院以“创建硕士校”为中心工作,计划在2023年取得第一批硕士点培养专业,第一批申请硕士培养的专业有旅游管理、机电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

八、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尊敬的读者,今天我将向大家介绍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果您对舞蹈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希望深入学习和研究舞蹈艺术,那么北京舞蹈学院将是您实现梦想的理想选择。

招生范围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范围广泛,涵盖舞蹈学、表演学、舞台美术学、舞蹈编导学、民族舞学等专业。不仅提供舞台表演方向的深入实践,还注重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无论您是希望成为一名舞蹈演员,还是专注于舞蹈理论研究,北京舞蹈学院都将为您提供优秀的学习环境和机遇。

招生要求

想要进入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阶段,您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学历要求:拥有本科学位或相应的学习经历。
  • 专业背景:具备舞蹈或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
  • 艺术素质:具备较高的舞蹈艺术素养和创作能力。
  • 体能要求: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舞蹈技巧和身体素质。
  • 综合素质:具备优秀的学术素养、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招生流程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流程如下:

  1. 报名:按照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
  2. 初试:通过初试,包括考察学术素养和舞蹈基本功等。
  3. 复试:进入复试环节,包括艺术创作、面试和体能测试等。
  4. 公布结果:根据综合成绩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5. 报到注册: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学习环境

北京舞蹈学院作为国内舞蹈艺术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学团队和丰富的教学资源。学院设有先进的舞蹈工作室、排练室、舞台和录音棚,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此外,学院还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国际视野和交流平台。学生将有机会参与各类演出、比赛和学术研讨等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就业前景

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专业的学生,将具备更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更高的艺术修养,他们将在舞蹈领域展示出卓越的才能。就业方向包括:

  • 舞团:毕业生有机会进入国内外知名舞团从事舞蹈表演和创作工作。
  • 教育机构:毕业生可以选择在高等院校、艺术学校或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工作。
  • 研究机构:毕业生可进入研究机构或文化艺术机构从事舞蹈理论研究和学术工作。
  • 自主创业:有一定创作和管理能力的毕业生可以选择自主创业,开办舞蹈工作室或舞蹈公司。

总之,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平台,让热爱舞蹈的学子们能够深入学习和探索舞蹈艺术的魅力。如果您对舞蹈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并且有一颗追求艺术的心,不妨考虑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让自己的舞蹈梦想在这里绽放光芒!

九、大理医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大理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临床医学 学费: 待定 学制:2年 授课方式:周末班,集中班

按照《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有关要求,现将大理大学2020年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位类别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 M.M.)

二、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科类别代码 学科类别名称 学科领域代码 学科领域名称

1051 临床医学 105101 内科学

三、申请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15日-2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同力统考”,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点击进入报名平台”,在“申请人登录”处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提出申请。其中,拟申请的学校选择“大理大学”,相应学科专业选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在报名平台上完成注册并提交网上申请的人员,必须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确认,并缴纳第一阶段的学费。

(1)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的时间: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5:00。

(2)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的地点:大理大学古城校区第一教学楼一大教室。

(3)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而仕教育整理。

③本人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4)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时,需同时缴纳第一阶段的学费,16000.00元/人。

(5)申请人本人必须按时参加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

3.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凡在报名平台完成网上注册、提交申请,并通过大理大学现场信息采集、确认和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其中外国语语种请选择为“英语”。 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有关事宜如下: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31日。报名考试费通过报名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每生每科100元。报名期间大理大学将适时对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2)准考证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5月24日期间,通过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3)考试时间2020年5月24日(星期日),具体信息届时以准考证为准。

(4)未尽事宜,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

4.参加相关课程学习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能力考核,学位论文及答辩等。

5.学位授予。

十、2022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很多,按大目录分以下几项。

      一、培养目标。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人员条件、(二)报名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全国硕士研究生人员条件、(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条件。

      三、报名:(一)网上报名、(二)网上确认。

      四、考试报考资格审查。

      五、招生考试。

      六、体检。

      七、录取。

      八、诚信要求。

      九、学制、学习形式、学费及奖助办法。

      十、学历、学位。

      十一、毕业生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

      十三、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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