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法律分析: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1.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1.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1.3.3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1.3.4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1.3.5 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1.3.6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1.4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的原则
城市景观环境中那些具有历史意义的场所往往给人们留下较深刻的印象,也为城市建立独特的个性奠定了基础。城市道路景观设计要尊重历史、继承和保护历史遗产,同时也要向前发展。对于传统和现代的东西,我们不能照抄和翻版,而需要探寻传统文化中适应时代要求的内容、形式与风格,塑造新的形式,创造新的形象。
2、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主张不为局部的和短期的利益而付出整体的和长期的环境代价,坚持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相统一。这一思想在城市道路景观设计中的具体表现,就是要运用规划设计的手段,如何结合自然环境,使规划设计对环境的破坏性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并且对环境和生态起到强化作用,同时还能够充分利用自然可再生能源,节约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3、保持整体性原则
城市道路景观设计的整体性原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第一,从城市整体出发,城市道路景观设计要体现城市的形象和个性。第二,从道路本身出发,将一条道路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统一考虑道路两侧的建筑物、绿化、街道设施、色彩、历史文化等,避免其成为片段的堆砌和拼凑。
4、连续性原则
城市道路景观设计的连续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视觉空间上的连续性。道路景观的视觉连续性可以通过道路两侧的绿化、建筑布局、建筑风格、色彩及道路环境设施等的延续设计来实现。
第二,时空上的连续性。城市道路记载着城市的演进,反映出某一特定城市地域的自然演进、文化演进和人类群体的进化。道路景观设计就是要将道路空间中各景观要素置于一个特定的时空连续体中加以组合和表达,充分反映这种演进和进化,并能为这种演进和进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用词说明
A.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四、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绿化建设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要求(见附页);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
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二)道路绿化
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
2、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好。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 占60%以上;
2、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3、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六)城市全民义务植树
1、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2、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成效显著。
(七)立体绿化
1、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2、立体绿化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城市,其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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