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温补贴和防暑降温费两者区别
高温补贴:根据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也就是高温补贴按照政策来说,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虽然全国各地政策可能有差异,比如海南无论是室内作业还是室外作业,高温津贴一律为300元/月,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但是相对来说,高温补贴还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不是所有企业每个人都必须有的。且如果企业未有如实发放,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如相关部门规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高温作业和室外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凡违反工作时间规定,强行安排职工超时加班加点的企业,劳动者可拨打12333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申请仲裁。”
防暑降温费: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根据这个政策来看,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的一项福利费,这个福利费由企业根据自己的福利制度进行安排。
综合以上文件,除了两者不同的规定,我们也可以看出高温补贴更多的是货币性的,而防暑降温费更多的是货币和非货币的。
二:高温补贴和防暑降温费会计处理
高温补贴会计处理:高温补贴其实就是一项工资,比如广东省高温补贴管理办法,”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当然我们会计准则不是看这些规定,而是根据会计准则进行处理的。
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银行存款
防暑降温费会计处理:防暑降温费其实是一种福利,这种福利可以是货币性的也可以是非货币性的。防暑降温费按照全员都有的情况和特殊工种才享受的情况。会计处理不同,
A:人人有份的非货币防暑降温费
购进非货币防暑降温品
借:库存商品
(作为福利费进项不可以抵扣)
贷:应付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自产非货币性防暑降温费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B:人人有份的货币防暑降温费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银行存款
C:特殊工种防暑降温--非货币形式防暑降温
购进非货币劳保防暑降温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劳保进项可以抵扣)
贷:应付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发放劳保防暑降温费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劳动保护费
贷:库存商品
自产非货币性防暑降温费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劳动保护费
贷:库存商品
关于税务处理两者也有差别,此处就不说了。题主只是问会计处理,后续有时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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