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私募?
您好! “私募”也是证券发行方式的一种,是指证券发行者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证券。私募发行对象有机构投资者,如金融机构,或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公司;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内部职工。私募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发行者不必向证券管理机构办理发行注册手续,从而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注册费用;另外,私募发行多由发行者自己办理发行手续,自担风险,从而可以节省发行费用。相对于公募发行证券,私募发行免去了层层审批的麻烦,大大简化了手续,使得筹资迅速,发行费用低。但是也有不利的一面,如流动性差,而且要向投资人提供优厚的报酬,经营上还会受到投资人的干预。因此,若选择私募方式融资,还需权衡利弊,仔细斟酌。 而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一般来说,具有以上四个特征的集资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但判断非法集资的根本特征是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以及有承诺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二、有谁跟宁波一家私募基金公司合作过啊?
一般来说,主动能联系你的私幕、机构是不可信的。大多就是骗子!
依据就是你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类似的情况已经有很多了!
真正的机构和私幕,你的资金要是少的话人家是不会与你合作的,骗人的就是你有1千块钱他也与你合作!
你自己再好好琢磨一下吧!
三、有关私募特别股的问题请教
私募是仅限于公开发行公司,未公开发行公司不适用(证交法第43-6条)。主要原因是有二: 一、 公开发行公司增资是受到金管会监督,要先申报核准后才能进行。二、 公开发行公司股票流通性较好,通常有公开市场可以交易。 私募是为了因应公司筹资时效而设置的制度,未公开发行公司增资,并不需要先报金管会核准,所以没有这一层的问题。另外,未公开发行公司股票通常也没什么通流,去闭锁期也是多此一举。 因为不适用,所以你下面的二个问题就不回答了,有需要再另外提出来。
四、私募股票问题
你可以报警。麻烦的是你找回来的几率太小几乎没有。报警也挺好越多报警的警察也就关注了。象你说的那些骗人的私募太多成千上万了都。给我打电话的有六七十个电话记录里一堆一堆的我向来就是接了电话不说话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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